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3)0661号
2、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实验室2023年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包—材料基础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直政采磋商(2023)0661号 | 龙门实验室2023年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包—材料基础性能测试设备采购 | 河南铭然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郑州市中原区西四环136号附1号院6号楼2单元11层1103号 | 3,550,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龙门实验室2023年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包—材料基础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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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孟凡明,郭爱贞,徐文涛(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70%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龙门实验室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门实验室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9-65560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鑫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19号长兴尚街0幢3-201号2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037011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037011031